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〔2010〕21号
发布者:华医网 发布时间:2011-01-05

 

  现发布《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》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。其编号和名称如下:

    GBZ/T 234-2010  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

    以上标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    特此通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