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〔2010〕21号
发布者:华医网
发布时间:2011-01-05
现发布《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》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。其编号和名称如下:
GBZ/T 234-2010 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
以上标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